《刘凯湘》,此词条收录于04/19,仅供参考
刘凯湘,1964年12月2日出生,湖南攸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民商法教学与科研。西南政法大学,1987年7月,他获法学硕士学位,后在北京商学院法律系任教。1991年,刘凯湘赴英国兰开夏中央大学进修,1999年5月,调任北京大学法学院,2001年,其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6年,刘凯湘作为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在美国Vanderbilt University进修。他编写的《民法总论》于2008年出版,著作的《债法总论》于2011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5年,刘凯湘在《暨南学报》发表期刊《比较法视角下的商事留置权制度》,其撰写的《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评析与完善建议》于2020年在清华法学发表。2024年3月,刘凯湘的《债权法讲义》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刘凯湘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2005年入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06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百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