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在自家院子里挖出人骨的感受吗?
河南长垣的孙女士用“吓得腿都软了”形容那一刻。2024年12月,她购买的长城德邻城三期带院新房正在装修,一铲子下去,一根...大腿骨赫然暴露在阳光下。随后挖掘中,多根肋骨和尾骨接连现身。报警、检测、协商——半年过去了,她的退房诉求仍被开发商以“房屋已交付”为由冰冷回绝。
01 一院惊魂,新房变“骨”宅
事件回溯到去年12月12日。孙女士平整院落时察觉土层异常松软,徒手清理竟扯出一根疑似...大腿骨。“心理阴影很大”,她向媒体重复着这句沉重的话。警方首次带走尸骨后,她二次挖掘又发现多块人骨,不得不再次报警。
今年6月16日,刑警队口头告知鉴定结果:男性尸骨,距今约20年。开发商与物业的回应却令人心寒:
-物业推诿:“院落土地只有使用权,回填土是外购的,不可能全部筛查”;
-开发商甩责:“小区已移交物业,与我们无关”;
-补偿方案:仅承诺“基于人文关怀给予一定补偿”,拒绝退换房。
更荒诞的是,孙女士向市长热线投诉后,收到格式化回复:“房屋售出不退不换”。
02 责任迷宫,谁在踢皮球?
事件发酵至公共层面,多方回应暴露监管盲区:
-住建局:“分管人员已去现场沟通”。但6月17日的三方协调会上,开发商拒不配合,住建局坦言“无法推进”;
-警方:蒲西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刑警大队,却未明确是否刑事立案。尸骨来源成谜,20年时间差成为责任方“挡箭牌”;
-物业自曝行业潜规则:工作人员透露回填土来源复杂,“从其他地方购买运来,不一定会筛选”。这句话无意间揭开建筑垃圾管理漏洞——多少楼盘用着来历不明的渣土?
购房合同中的“文字游戏”更成关键:开发商强调孙女士仅拥有院落“使用权”,土地产权仍归开发商。当消费者为带院户型支付溢价时,谁提醒过这项致命区别?
03 法律争议,尸骨之上的产权困局
“房屋交付后概不负责”真是免责金牌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直指要害:
“挖出人骨导致房屋使用价值根本受损,符合《民法典》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解约条件。开发商未确保场地符合居住标准,需承担违约责任”。
凶宅认定标准在此案中亦显尴尬。传统认知中“凶宅”指房内发生非正常死亡,但孙女士的院子是否属于房屋组成部分?法律尚无明确定义。这也成为开发商咬定“非凶宅”的借口。
04 沉默的骸骨,叩问行业良知
事件背后,三重拷问直指民生痛点:
监管为何总慢半拍?
住建局称“持续协调”,但刑警介入前未对回填土溯源调查。若早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此类惊悚事件或可避免。
企业责任边界在哪?
开发商用“已交付”搪塞,却回避了交付标准是否包含场地安全属性。当北京、上海等地将“土壤污染检测”纳入新房验收,三四线城市楼盘还在用“外购土不筛查”当挡箭牌。
消费者怎样破除信息茧房?
孙女士曝光后,其社交平台视频蹊跷消失。普通业主对抗房企时,信息话语权的不对称暴露无遗。
05 同案不同命,那些挖出骸骨的房子后来怎么了
横向案例揭示处理方式的天壤之别:
- 2021年,江苏宿迁某小区施工发现 wartime 遗骸,开发商立即停工配合考古并补偿业主;
- 2023年,美国得州居民翻修花园挖出遗骨,建筑公司主动承担迁葬费及心理赔偿;
反观长垣本案,开发商把“人文关怀补偿”当施舍。
骸骨不会说话,但活着的人需要答案。刑警介入或许能揭开20年前死亡之谜,而今天的责任空白更需填补。当掏空六个钱包的“刚需族”在院落种下第一株花苗,他们该恐惧泥土下的未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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