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遇到税率调整

签订合同后遇到税率调整

 最佳答案:

      法律主观 :

      因国家税率调整,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有效性。首先明确一点是合同是本着甲乙意愿,协商一致的结果。

      合同的税率是需要判断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的。例如2019年02月份签署的合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已于2019年04月份前执行完毕。根据权责发生制,开票的话依然是原税率不便。可是实际情况中,一部分企业所在税务局或企业会拒绝原税率开票申请,(个别企业能开出来,但需要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可以在原合同的税率基础上做税率下降处理。变更公式=原合同含税金额/(1+原合同约定税率)(1+新适用税率)。

      说明:在2019年04月01日以后所有开具和认证的原税点(16%、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会在金税系统引发核对检查,并追溯开票及业务真实情况。

      合同实际发生纳税义务在2019年04月01日也就是国税局政策下文以后,需要就原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双方根据原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开票税率或出具双方变更协议变更原合同的税率和合同开票金额。

      有一点比较特殊的合同,跨期的建筑劳务合同(建安类合同),采用第三方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方式,支付合同进度款的,在每期进度款中需要下调当期进度款的税金有10%下调至现有的9%。可以不因此进行合同变更。最终结决算中会按照分期核算方式进行核算,不同税率期间分别核算后累加。

      签署长期性合同尽量以不含税金额签署合同,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税金税率并标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根据不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率开票”等类似表述。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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