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李春案判几年(12/27)

宁都李春案判几年

      宁都李春案涉及两个不同的案件,分别涉及不同的被告人李春。

      1. 危险驾驶案

          - 被告人李春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该案件发生在2016年3月18日,李春作为幼儿园驾驶员,驾驶超载车辆被警方查获。

      2. 涉黑案件

          - 涉及的被告人李春因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潜逃境外5年,于2024年11月20日被押解回宁都。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具体判决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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