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经济不断发展,车辆的数量每年都在增长,交通事故发生也是逐年呈上升趋势。造成交通事故突发的因素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2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3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国道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不论是国道,省道,县道还是乡道都是一样的责任认定方法。一般主要是路权原则,这是最主要的比如靠右通行,转弯让直行等;然后有安全原则比如超速行驶,是次一等;再后就是情节加重原则比如无证,无牌,酒后驾驶等,这些情节要在原有责任基础上要加重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